2025年工作计划
临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印发2025年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
2025年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深化改革,贯彻“两个服务”方针,持续建强“三个体系”,坚持讲政治、抓重点、优服务、创品牌,切实把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好、服务保障好、教育管理好、作用发挥好、权益维护好,不断开创全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贯彻落实上级精神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思想、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和岳阳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以及临湘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坚持和完善“第一议题”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会同局各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续推进优抚安置资金审计整改和2024年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综合督查整改,适时组织“回头看”,开展退役军人事务专项资金督查,巩固审计、督查整改成果。〔责任单位: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分别牵头会同局各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健全理论学习体系,进一步完善局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学、党支部常态学、党员个人自觉学等学习机制,推动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会同局各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充分发挥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等作用,筹办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安置工作专题会议,对事关全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部署。〔责任单位:办公室、移交安置办分别牵头会同局各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25年10月〕
二、健全完善政策制度
5.抓好新修订的《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责任单位:移交安置办、拥军优抚股、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25年3月〕
6.修订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值班值守等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局机关内控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项目采购制度等,推进工作运转有序顺畅高效。〔责任单位: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分别牵头会同局各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25年8月〕
三、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7.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清明烈士祭扫期间、“八一”“9.30”烈士公祭日、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宣传工作。组织群众性双拥实践活动,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双拥宣传教育。〔责任单位:办公室、拥军优抚股分别牵头会同局各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时限:2025年10月〕
8.深化宣传思想文化战线的合作,整合系统宣传资源,加强与省市媒体、网络平台合作,推出更多反映工作成效、介绍工作经验、推介临湘老兵的好作品,把官网官微打造成退役军人爱点、爱看、爱赞的媒体平台,让退役军人故事、退役军人歌曲见网、见报、见电视、见手机。〔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会同局各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持续开展老兵宣讲活动,组织“老兵宣讲团”进基层、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开展红色宣讲;常态化宣传退役军人典型人物,进一步营造尊重退役军人、尊崇军人职业的浓厚社会氛围。〔责任单位:拥军优抚股、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分别牵头会同局各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时限:2025年10月〕
10.提升网评员能力水平,推进网评员队伍建设,开展实战演练培训,提升网评引导能力。加强舆情信息管控,对全网实行24小时监看,开展常态化网络负面信息巡查。〔责任单位: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四、做好安置就业工作
11.会同相关部门科学制定安置计划,完成转业军官、符合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年度安置任务。按计划做好营级以下退役军官、部队复原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等接收与安置工作。常态化推动退休军人和伤病残退役军人移交。〔责任单位:移交安置办、军休所,完成时限:2025年10月〕
12.认真组织转业军官、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岗前适应性培训,提升退役军人适应地方工作能力。〔责任单位:移交安置办,完成时限:2025年10月〕
13.联合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教体局、人武部政治工作处建立国防辅导员信息库,开展好国防辅导员培训,推动国防辅导员到校园、烈士陵园、红色教育基地任职。〔责任单位:移交安置办,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14.联合市人社局,建立退役军人信息平台专区,充分链接本地就业资源,实时跟踪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情况;完善“退役军人孵化基地”建设,开展2025年“春风行动”“金秋招聘会”及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等活动,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走深走实。〔责任单位:移交安置办,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15.推动公务员、“兵教师”、事业单位招录(聘)等工作,主动协调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辅警、消防员招聘中定向招录(聘)退役军人。联合市委人才办、市教体局组织开展“兵教师”培训,加大“兵教师”、“兵支书”、军创企业、优秀退役军人的宣传报道。〔责任单位:移交安置办,完成时限:2025年8月〕
五、服务部队备战打仗
16.深入开展“春节”“八一”走访慰问驻临部队、为“立功受奖”官兵家属送喜报、“欢送新兵”等活动。〔责任单位:拥军优抚股,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17.推出多家社会化拥军优属企业,深入开展“聚焦一线、聚力解难”拥军优属系列活动。〔责任单位:拥军优抚股,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18.落实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健全完善需求提报、统筹办理、督导反馈长效机制,更好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责任单位:拥军优抚股,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六、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19.落实军休人员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探索信息化、社会化养老新模式,推进智慧军休建设,提高军休服务管理水平。组织军休功臣荣誉疗养、红色宣讲,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项军休活动。〔责任单位:军休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20.结合实际加大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力度,确保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精准发放到位。组织开展优抚对象年度确认、数据核查等工作,确保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及时足额发放。〔责任单位:行政审批股、拥军优抚股、军休所,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21.常态化做好建档立卡、“电子优待证”申请确认工作,拓展优待目录清单,丰富优待场景,提升优待力度。〔责任单位:拥军优抚股、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2.稳妥推进“两参”人员身份认定核查。严格按规定做好伤残人员残疾等级评定。进一步规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使用管理。持续推进优抚事业单位提质改造工程。〔责任单位:拥军优抚股,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23.加强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积极开展“我为老兵办实事”活动。加大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力度,规范、精准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特殊困难帮扶援助和“情暖老兵”系列活动。〔责任单位:拥军优抚股、政策法规股、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24.持续推进基层人武部和退役军人服务站“一部一站”紧密协作,提升基层服务保障水平。探索在各镇(街道)村(社区)规范建设“一村一荣誉墙”。组织参加省厅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职业技能竞赛,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员新职业工作。〔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七、大力弘扬英烈精神
25.做好烈士纪念设施日常维护,开展省级、市级烈士纪念设施升级评定,做好烈士回乡工作。〔责任单位:烈士陵园保护中心,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26.做好清明、“9.30”烈士公祭日期间烈士祭扫工作。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红色九月”等红色活动。关心关爱烈士父母,大力弘扬英烈精神。〔责任单位:烈士陵园保护中心,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八、防范化解矛盾风险
27.研究制定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大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完善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推动业务工作与风险防控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群英断是非”经验,压紧压实属地责任。〔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牵头会同局各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28.推进退役军人信访工作法治化,畅通“电话、来信、网信、来访、视频”五位一体信访渠道,严格落实信访办结“双包联”和“13712”等信访工作制度机制。持续开展重复信访集中治理和信访积案化解专项工作,提升退役军人信访事项办结质量。〔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牵头会同局各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9.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巩固运用退役军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成果,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退役军人诉求摸底,推动基层服务站加强矛盾风险排查化解。〔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牵头会同局各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25年5月〕
30.强化与政法、公安、信访、网信等部门协调联动,完善信息联通、问题联商、矛盾联调、应急联处工作机制,妥善处置涉访涉稳风险。〔责任单位:政策法规股牵头会同局各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九、加强自身建设
31.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巡察工作任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着力构建提前预防、制度完善、监督有力、干部廉洁的防控体系。〔责任单位: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分别牵头会同局各内设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2.加强与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沟通联系,支持配合保障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定期组织廉政风险排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完成时限:2025年12月〕
33.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持续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不断增强机关党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责任单位:机关支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4.深化拓展“党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模式,积极引导退役军人在经济建设战线、文明创建一线和急难险重火线赢得社会尊重、展现良好形象、彰显自身价值,进一步擦亮“巴陵先锋退役军人服务队”志愿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办公室、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各(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完成时限: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