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湘市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向社会大众公开征求意见的函(征求意见稿)
关于《临湘市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向社会大众公开征求意见的函(征求意见稿)
为确保我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科学有序,做到收储用公正、公平、公开进行,根据《湖南省秸秆综合利用若干规定》《湖南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和《岳阳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临湘市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 8月7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临湘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彭鹏
联系电话:0730-3751353
邮箱:834117952@qq.com
地址:长盛西路185号
附件:《临湘市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送审稿)》(征求意见稿)》
临湘市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送审稿)
为全面提高全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着力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赋能、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湘农办发〔2025〕62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农办发〔2025〕68号)、《岳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岳阳市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岳阳市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农函〔2025〕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5%以上,建立健全“疏堵结合、多措并举”机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临湘模式”。
二、利用方式
结合不同作物特性和区域实际,推行“分类施策、多元利用”模式,路北农业乡镇和城区街道以“离田为主,还田为辅”,路南乡镇以“还田为主,离田为辅”。
一是推进秸秆粉碎还田。全市范围内早稻秸秆落实全量还田,推广低茬收割粉碎还田,并及时利用旋耕机或犁田机将粉碎后的秸秆均匀翻入土壤中,使其与土壤混合还田利用;鼓励农户购置拖挂式秸秆粉碎还田机和收割机安装粉碎装置。全市范围内丘块较小、离田困难、运输距离较远的农田在中晚稻收割期间,按照“低茬收割粉碎还田”(留茬高度不超过15CM)或“高茬收割+二次灭茬粉碎还田”模式进行作业,油菜、棉花及其他农作物秸秆收割期间按照“灭茬粉碎还田”模式进行作业,鼓励稻虾共作稻田秸秆全量还田。羊楼司镇、忠防镇、白羊田镇、詹桥镇以粉碎还田为主,鼓励小规模养殖户收集秸秆开展饲料化利用,有效消纳零散秸秆,根据实际情况优化收储运网点,新建或修缮收储大棚1—2个。
二是推进秸秆离田利用。引导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向产业化的良性循环发展,逐步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加强市场主体培育,配备基础打捆设备,鼓励利用闲置校舍、仓库等现有设施建立村级收储点,重点镇(街道)试点建设收储中心。聂市镇、江南镇、黄盖镇、坦渡镇、桃林镇、长塘镇、长安街道、云湖街道、五里牌街道以离田利用为主,做到应离尽离,重点推进15万亩中晚稻、棉花、玉米秸秆打捆离田利用(含绿肥种植、稻虾共作全量还田面积),按照“低茬收割不粉碎+打捆离田”模式作业,兼顾粉碎还田。
三、主要任务
(一)摸清工作底子,建立电子化台账。以村(社区)为单位对种植情况(早中晚水稻、油菜、其他农作物),还田和离田面积(到户)、收储网点建设、产业化服务主体、秸秆还田离田农机具、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情况开展摸底调查,以镇(街道)为单位建立电子化台账。
(二)完善收储体系,夯实资源化基础。支持各镇(街道)在现有秸秆收储运体系基础上,鼓励村(社区)利用废弃、闲置场地,依托农机合作社、种植大户、养殖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秸秆收储运中心和网点。2025年拟建成3000平方米以上收储中心1个,1000平方米以上收储点6个,中心、网点仓储仓库檐高不低于6米,四周安装围板,配置消防设备等。纳入补贴建设的设施,五年内不得出租或出售,设施建成验收合格后要做到应收尽收,就近供应秸秆综合利用企业。
(三)加强农机配套,提升机械化水平。将秸秆捡拾、打捆、加工等秸秆作业农机纳入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范围,支持农机合作社和农户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全市需新购置拖挂式打捆机75台,秸秆粉碎机123台。所有纳入购机补贴的设备五年内不得转卖出售,年内需在区域内完成作业面积500亩以上。
(四)培育市场主体,构建产业化格局。依托水稻、油菜主产区优势建立项目库,争取引进万吨以上秸秆利用企业1家,盘活和建立3000吨以上利用企业5家,激活本地市场主体参与秸秆综合利用,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能力稳步提升。
(五)创新利用路径,实现高值化发展。构建以肥料化利用为主导,饲料化利用和能源化利用为辅助,基料化利用和原料化利用协同发展的多元高值化利用格局。支持现有有机肥生产企业技术更新,推进秸秆生物有机肥、商品有机肥的生产及销售。争取引进以秸秆、畜禽养殖废弃物等为原料的生物质天然气项目落地;支持生产食用菌、育秧基质等基料化利用,推广菌菇生产、集约化育苗、无土栽培、改良土壤等技术;对接“碳汇”“耕地保护”“防沙固沙”等国家战略需求,拓展秸秆高值化利用路径,建成500亩以上的水稻秸秆还田培肥展示区2个,1000亩稻虾共作全量还田示范区2个。
四、扶持政策
(一)支持还田离田作业。一是开展还田作业,中晚稻秸秆粉碎还田每亩补助10元,补贴对象为农户或种植合作社;二是开展离田作业,为确保中晚稻秸秆应离尽离,降低焚烧风险,做到有草可收,所有打捆离田的水稻秸秆必须采取低茬收割不粉碎方式进行作业,每亩补助10元,补贴对象为农户或种植合作社;中晚稻、棉花、玉米等秸秆打捆离田作业并交予企业的,每吨补贴50元,补贴对象为秸秆收储运企业、农机服务组织、农户等。
以上补贴发放数量由各镇(街道)具体负责,通过统计粉碎还田、离田利用面积、重量、秸秆利用企业进出货台账、发票、照片、磅单等作为依据,经市农业农村局核实后,由市财政将补贴款拨付给各镇(街道)后,由镇(街道)据实发放。
(二)支持设备购置。鼓励农机合作社、农户、村集体购置秸秆还田、离田相关设备,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机械的补贴、推广、调配等工作。对新购置秸秆相关农机具(含水稻收割打捆一体机、粉碎机、搂草机、打捆机、揉丝机、北斗终端等6类及其他相关机具)的主体,在享受农机购置国家补贴之后,再给予适当奖补,资金从省级新增预算安排的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中列支,累计奖补金额比例不超过机器购置总额的50%(含国补)。对没有安装粉碎装置的收割机,按照2000元/台的补助标准引导安装粉碎机,确保满足低茬收割、粉碎还田需求。各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机械购置数量。
(三)支持收储体系建设。2025年,江南镇拟建立3000平方米储存大棚1个,黄盖镇拟建立1000平方米储存大棚2个,五里牌街道、聂市镇、坦渡镇、桃林镇各拟建立1000平方米储存大棚1个,按照新建大棚200元/平方米、修缮大棚5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贴,大棚新建或修缮完成后,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市财政局将补贴款拨付建设单位或建设主体。
(四)支持技术示范区创建。推广腐熟还田培肥技术,聂市镇、长塘镇各创建500亩示范区1个,每个补贴2万元;江南镇、黄盖镇各创建1000亩稻虾共作全量还田示范区1个,每个补贴2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临湘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由分管副市长牵头,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农业农村局。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协同推进机制,各部门明确分工,加强配合。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全市范围内秸秆综合利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积极推进秸秆科学还田、健全秸秆收储体系、优化农机装备配备;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负责全市范围内露天禁烧秸秆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市城管局加大城区禁烧管控力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秸秆综合利用全产业链条,在市场准入方面提供绿色通道,简化登记注册流程,在品牌建设上给予指导;市财政局筹措相关资金实施财政奖补;市自然资源局对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项目、永久性占地的秸秆收储设施建设项目,依法优先办理用地报批手续,秸秆收储设施用地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空闲地、废弃地等,保障秸秆加工中心场地,对符合临时用地条件的,优先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市发改局积极开展秸秆产业项目争资立项、项目储备等;市税务局按相关文件规定落实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指导秸秆运储主体安全运输秸秆;各镇(街道)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主体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工作方案,明确“一村一策”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积极开展宣传引导、组织实施、监管执法等多方面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认真总结在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典型模式,指导并加大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三微一端”等新媒体,多渠道多角度进行科普宣传,引导农民科学还田、高效离田、不露天焚烧秸秆。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和观摩活动,强化示范带动,推动秸秆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优化政策支持。调动市场主体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积极性,在用地政策、资金补贴、税收减免、项目审批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企业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水平,降低成本,提高收益。
(四)建立健全台账。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和流程,完成全市秸秆资源台账数据采集、填报,动态掌握全市秸秆资源的底数和利用情况。
(五)规范资金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监管,规范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挤占、挪用、骗取、滞留财政补助资金。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对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实际需求发生变化,可对部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并报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专班和财政部门审核,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高效性和安全性。
(六)强化业务考核。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岳阳市生态环境局临湘分局配合,对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对全年未发生火点及黑斑的镇(街道),报市政府同意后,由市财政给予一定奖励(按种植面积比例);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开展不力、火点数量较多、黑斑面积较大、造成负面影响的镇(街道)负责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本方案在指导计划面积、数量内予以补贴,适用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所实施的项目。
附件:临湘市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一乡一策量化指导计划表
附件
临湘市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一乡一策量化指导计划表(单位:万亩、台)
序号 |
镇(街道) |
作物种植面积(含中晚稻、玉米、大豆、棉花等) |
打捆 离田 面积 |
粉碎 还田 面积 |
绿肥稻虾 共作面积 |
收储点大棚建设 |
配置收割机数量(带粉碎装置) |
配置 打捆机 数量 |
灭茬 粉碎机 数量 |
备注 |
1 |
聂市镇 |
8.40 |
3.32 |
3.69 |
1.38 |
1个(1000平方米) |
50 |
17 |
18 |
|
2 |
江南镇 |
8.40 |
3.32 |
3.69 |
1.38 |
1个(3000平方米) |
43 |
15 |
18 |
|
3 |
坦渡镇 |
6.70 |
2.65 |
2.94 |
1.10 |
1个(1000平方米) |
64 |
13 |
15 |
|
4 |
桃林镇 |
3.90 |
1.54 |
1.71 |
0.64 |
1个(1000平方米) |
22 |
8 |
9 |
|
5 |
长塘镇 |
2.80 |
1.11 |
1.23 |
0.46 |
|
26 |
6 |
7 |
|
6 |
五里牌街道 |
2.80 |
1.11 |
1.23 |
0.46 |
1个(1000平方米) |
12 |
6 |
6 |
|
7 |
羊楼司镇 |
2.68 |
|
2.24 |
0.44 |
|
8 |
|
11 |
|
8 |
黄盖镇 |
2.40 |
0.95 |
1.05 |
0.40 |
2个(1000平方米) |
20 |
5 |
5 |
|
9 |
白羊田镇 |
2.50 |
|
2.09 |
0.41 |
|
2 |
|
10 |
|
10 |
忠防镇 |
1.71 |
|
1.43 |
0.28 |
|
3 |
|
7 |
|
11 |
长安街道 |
1.30 |
0.51 |
0.57 |
0.21 |
|
2 |
3 |
3 |
|
12 |
詹桥镇 |
2.56 |
|
2.14 |
0.42 |
|
|
|
11 |
|
13 |
云湖街道 |
1.20 |
0.47 |
0.53 |
0.20 |
|
10 |
2 |
3 |
|
合计 |
|
47.35 |
15.00 |
24.55 |
7.80 |
|
262 |
75 |
1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