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水字〔2024〕3号 C1类 同意公开
对临湘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
答 复
尊敬的杨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水利设施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黄盖湖防洪治理项目主要内容是:加高培厚堤防、堤身隐患锥探灌浆、堤基防渗、填塘固基、修建或重建堤顶防汛道路、防浪林建设、改造穿堤建筑物等,与中小河流治理分属不同的政策笼子,故无法将坦渡河、源潭河纳入黄盖湖防洪治理范围予以实施。
2019年以来,我局先后向上争取了源潭河、坦渡河治理项目,受限于国家政策及资金规模影响,仅对两条河流的主干流进行了治理,从基本面上解决了河流沿线主要地段的防洪排涝及农业灌溉需要,但两条河流的支流因其未达到国家中小河流治理标准(集雨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上),大部分没有纳入项目计划。后续我局将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化,适时启动相关农村河道的治理,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力争早日完善支流治理。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8月29日
承办负责人:廖智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胡文海 15080971350
报:市人民政府建议提案办公室
抄送:市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
临湘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4年8月29日印发